為進一步加強防震減災工作領導,,提高防震減災綜合能力,,清豐縣立足全縣防震減災工作實際,,于近日下發(fā)《清豐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2014年防震減災工作的意見》(清政辦[2014]13號),。對加強震情監(jiān)視、震害防御,、應急體系建設,、防震減災宣傳教育等方面的工作重點和主要任務,明確了防震減災工作保障措施和具體要求,。尤其是在執(zhí)法審批上明確要求發(fā)展改革,、住建、國土資源等部門要把地震部門抗震設防審定意見作為建設工程項目選址,、可行性論證,、規(guī)劃、設計的依據(jù)和必備內(nèi)容,,按照職責分工,,嚴把抗震設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評價審批關,。對全縣上下貫徹落實防震減災工作,,打牢防震減災工作基礎起到有力推動作用。